處理剩餘食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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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機構/作者
香港食物安全中心
來源語言
繁體中文
實際讀取日期
2026-11-04
出版日期
未確認
資料類型
institutional food education
讀取狀態
已實際讀取
資料限制
一般熟食指引,不能使浸泡不當的菌類變得安全。

支持欄位: shallow portions · refrigeration within two hours · discard after three days · one reheat

原始來源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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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標題
處理剩餘食物
原文發布機構/作者
香港食物安全中心
原始來源語言代碼
zh-Hant
原始資料類型
institutional food education
原始支持欄位
shallow portions · refrigeration within two hours · discard after three days · one reheat
原始讀取狀態
accessible
記錄的讀取日期
2026-11-04
記錄的出版日期
—
原始核對註記
General cooked-food guidance. Does not make poorly soaked fungi saf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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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小豆與紅豆:名稱辨讀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未煮乾豆密封置陰涼乾燥避光處。做成紅豆湯或豆沙後及時按熟食冷藏,加糖不等於常溫耐放。植物名稱問題仍應與食品保存分開處理。

赤小豆與紅豆:名稱辨讀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黑芝麻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乾粒與乾粉防潮並及時封口;加水芝麻甜品或濕糊需按熟食冷藏。市售醬依開封後說明,不套用純油的保存主張。

黑芝麻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陳皮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山藥・淮山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食用菊花 · 浸泡:什麼時候需要

這種飲品的浸泡就是沖泡步驟。所引例子未要求另行隔夜冷泡;現泡飲用,不把長時間室溫泡水當作保存方式。

食用菊花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未用乾食用花保留標籤、防潮防蟲,沖泡所需的量。泡好的飲品不再適用未開封乾料條件;要保留一批時應及時冷卻冷藏,不放室溫過夜。

食用菊花 · 沖一杯之前先核對甚麼

先拿食品包裝核對,不從庭園花開始:是否供飲用?是單純花頭,還是混合飲品?混合品要看每一項成分,本頁的菊花資料不能代表其餘內容。再依該食品商品說明沖泡。所引水溫是一個沖泡例子,既沒有給出通用浸泡時間,也不是讓觀賞花變成適飲材料的方法。

食用菊花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生薑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枸杞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紅棗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UC Davis 分開討論鮮果與乾果的儲藏條件,不能據此建立單一家庭期限。乾果依包裝保存,現煮棗泥按熟食冷藏,不當成常溫耐放的罐藏品。

紅棗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食用百合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乾鱗片保留食品標籤並防潮;鮮鱗片是鮮蔬,不是耐放乾藥材。清洗或浸泡時只處理可及時烹調的量,成菜後按熟食原則冷藏。

食用百合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蓮子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綠豆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生乾豆依 CSU 建議密封放陰涼、避光、乾燥處。煮好分淺份,在兩小時內放 4°C(40°F)或以下冷藏,三天內用完;豆芽需另依冷藏與烹調指引,不適用乾豆原則。

綠豆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

銀耳・雪耳 · 乾品、鮮品與熟食保存

未用的乾銀耳保持乾燥防潮;泡濕後不再是常溫乾貨,應及時用,需等候則冷藏,異常時丟棄。煮成甜湯後按熟食原則,不依未開封包裝期限保存。

銀耳・雪耳 · 熟食安全:另計保存時間

煮好的湯、粥或豆類應分裝淺容器,在兩小時內放入 4°C(40°F)或以下的冰箱,三天內食用,徹底翻熱以一次為限。這是熟食原則,不是乾料包的保存期限。